关于发放2013年度全国统考会计专业初、中级任职资格证书及其它全国证书的通知
各位考生:
现定于2014年6月16日开始发放2013年度全国统考会计专业任职格证书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,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:
一、全国会计证书发证时间
领取证书时间:2014年6月16日起发放(节假日除外)。
二、其它专业证书发放时间
因我办下半年将进行全市职称评审工作,为不影响考生对全国统考证书的正常领取,请于即日起到8月底前尽快前来我办办理领证事宜。
三、发证地点
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青园街与范西路交叉口西北角)西配楼3楼。
四、需携带证件
初级:本人准考证、身份证、1寸(或小2寸)免冠近照2张、会计从业资格证(如若注册时学历为初中及以下,需携带毕业证书)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(没有可不带)
中级:本人准考证或成绩单、身份证、1寸(或小2寸)免冠近照3张、会计从业资格证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、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(没有可不带)、职称外语合格证书(没有可不带)。
五、其它注意事项
1、为节省时间,提高工作效率,领证人员可先行认真填写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》(表格可在附件中下载,初级资格证书一式一份,中级资格证书一式两份)。凭填写的《登记表》领取证书,此表请妥善保管,领证后请及时将《登记表》放入本人档案。
2、证书发放时间:上午8:30—11:30下午14:30—17:30。
3、领取证书期间如有特殊情况,可提前致电0311-86687848咨询。
4、请领证人员自备填表文具:黑色碳素笔或水笔。
5、未通过职称计算机或职称外语考试的考生也可领取资格证书,但要在证书上加盖“未通过职称计算机”或“未通过职称外语”印章。
6、请广大考生尽快领取资格证书,以免对您的使用带来不便。
附件1、合格人员登记表
附件:
1、准考证打印:http://kzp.mof.gov.cn/
2、合格人员登记表
石家庄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4年6月10日